滴滴金:標籤而助有何問題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為消除「貧窮」標籤,擬整合現有各項津貼,交「中立」機構向受助人士作一站式發放。整合津貼,方便受助人士毋須奔波勞碌到不同地點領取,同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乃可取舉措。

然而,認為需要消除「貧窮」標籤,乃幼稚、偽善、不知所謂。政府制訂「貧窮線」,就是要為窮人下定義,然後給予符合此定義人士適切援助。為窮人下定義,正是「標籤」!

林鄭月娥是否把「歧視」混淆等同「標籤」?若然「貧窮」標籤帶來歧視,政府該做的是教育公眾勿歧視窮人及幫助窮人盡快脫貧,而非把「貧窮」標籤竄改或抹掉。縱使把窮人標籤改為「富貴」,若歧視仍絲毫沒改,被標籤「富貴」者,同樣成歧視對象。

把派發津貼工作外判「中立」機構,明顯是在社署行之有效系統之上疊床架屋。且此等機構,與任何外判商無異,必然靠壓低僱員薪酬福利減低成本,爭取政府聘任,結果以扶貧之名製造新的低薪在職貧窮人士。

再者,「中立」機構在今時今日香港似乎已不存在。天主教機構是否中立?佛教機構是否中立?工聯會機構是否中立?民協社企是否中立?主管曾為唐英年或梁振英站台的社福機構是否中立?若政府企圖透過委任友好機構代其發放福利津貼,擴大及鞏固此等機構的選民支持,必定招致無休止爭議,如意算盤肯定無法打響。

想來想去,香港仍可稱「中立」者,就只有由公務員營運的社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