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律師會 郭炳湘敗訴

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三年前向香港律師會投訴新地非執行董事關卓然律師,指關在新地郭氏三兄弟內訌時向新地提交失實報告貶低他,但律師會決定暫時不會對關展開紀律聆訊。郭炳湘(下稱申請人)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下令律師會考慮即時向關作出紀律聆訊。高院昨判郭炳湘敗訴,並頒發臨時訟費令,要他支付訟費給律師會。

法官指律師會有覆核該會決定的程序,郭炳湘可先要求律師會自行覆核,後者將重新考慮是否即時對關展開紀律聆訊,由於申請人尚有其他方法尋求他想要的結果,法庭不會透過司法覆核干預律師會決定,法庭單憑這個理由足以判申請人敗訴。

質疑偏袒 官指純猜測

至於申請人聲稱擔心律師會成員與關卓然熟落而可能有偏袒,法官則稱,申請人的擔心純屬猜測,律師會已向申請人提交成員名單,申請人亦已指出他反對由這些成員進行覆核,申請人至今尚未要求律師會自行覆核,現階段便擔心成員可能有偏袒是言之過早。郭炳湘昨透過發言人回應稱,他不會上訴,他稍後會向律師會重新正式投訴關卓然,並相信今次律師會將受理他的投訴。

判決書透露,郭炳湘於○七年開始與他兩名弟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在新地董事局內權力鬥爭,新地董事局因此於○八年初成立特別委員會,由關卓然出任召集人,檢討新地的管理架構。董事局於○八年五月通過議決,罷免郭炳湘的主席兼行政總裁職務。關卓然在○八年十一月向該委員會的成員發放一份文件,指控郭炳湘「一反常態」及獨自替新地作出決策,違反新地多年來都透過執委會集體決策的做法。

郭炳湘認為關的指控失實,多次要求關收回指控並向他道歉,更表明可能會向律師會投訴或控告關誹謗。關未有滿足郭的要求,郭遂向律師會投訴關專業失當。律師會於前年四月決定暫時不會對關展開紀律聆訊,郭其後以M作代號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在聆訊前下令公開郭炳湘身份,才令事件曝光。

案件編號:HCAL 7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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