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租青年宿舍 或不能輪公屋

【記者鍾雅宜報道】為協助青年人安居,政府與非政府機構以先導性質推出兩個青年宿舍計劃,以市值租金六折出租單位予十八至三十歲的在職青年,消息指,政府初步建議青年宿舍租戶一旦獲配單位,便不可繼續輪候公屋,但可容許他們購買居屋等資助房屋,以鼓勵他們向上流動。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下周四(十月三日)討論有關建議。

對於租戶能否同時輪候公屋,消息指,當局認為准許青年佔住受政府高度資助的宿舍單位,又同時輪候公屋的做法,不應鼓勵,建議單身公屋申請者在接納宿舍租約後應撤回公屋申請,與家人一同申請公屋人士,其申請不受影響。

另外,如獲配公屋而又接納了宿舍,須通知房屋署,青年公屋戶籍不會被取消,只被視作暫時遷離公屋,但有關青年的收入仍被納入富戶政策下入息及資產申報範圍內。

至於能否購買居屋,當局認為由於青年宿舍並非置業性質,宿舍租戶亦非業主,因此宿舍租戶仍合資格申請居屋及香港房屋協會的資助房屋計劃等,以鼓勵他們向上流動。

另外,截至今年六月底公屋輪候冊人數達廿三萬人,一般申請者中,有一萬四千三百宗申請在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期間獲配屋,五成六申請者於三年內獲首次配屋,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二點七年,四成四申請者則在三年或以後才獲首次配屋,比例與去年相若,大部分輪候時間較長的為選擇市區或擴展市區的二人戶或三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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