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景文旁聽強姦上訴案

【本報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今年八月在區院被裁定詐騙政府共五十七萬元租津罪成,二人各均判囚八個月但准緩刑兩年,二人已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正排期處理。而等候上訴中的曾景文(五十八歲)昨突然獨自現身高院,全程旁聽一宗強姦案的上訴聆訊。散庭後他離開時,記者追訪他是否認識該案上訴人,抑或是就自己上訴案來「取經」,他都不發一言,只是跟以往一樣「耍手」拒絕回答。

至於該宗強姦上訴案,曾任警員而事發時任助理保安經理的上訴人范家文(四十歲),被控在前年四月廿三日於蘭桂坊認識十六歲醉酒少女,藉送她返家後將她強姦,范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被重囚五年。他不服定罪昨提上訴,其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錯誤指出范的錄影會面和自辯口供有矛盾;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沒有出錯即時駁回其上訴,理據則稍後下達。

案件編號:CACC 3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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