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乜都要做 乜權都無

「助理」,協助處理事務的職稱,協助範圍因其協助主子而異。若主子屬「萬能超人」,有以一敵百工作能力,助理無所事事可也。反之,若主子上班「整天望着梳化發呆」,助理則事事親力親為。

當前者助理,若不計較無所作為,可白吃閒飯。當後者助理,若獲主子信任,大可挾天子令諸侯。然而,真實世界的「助理」,卻處二者之間——乜都要做,乜權都無。

港府「政治助理」一職,正是如此。主子勤快,每天「七.十一」,當助理當然沒可能朝九晚五。主子「三點不露」,當助理更需每天「七.十一」緊守崗位。部門突發事件多,更須二十四小時、三百六十五天候命。

獲聘「政助」者,部分口才了得,如來自公關、廣播行業,但中或英文書寫能力或十分有限,但做政策研究及草擬文件乃「政助」分內事。來自「學術」界「政助」或剛剛相反,在案頭當助理尚可勝任,但卻未必有處理「政治」的能力和天分。

要找既講得、又寫得、人際技巧高、個人誠信佳、身家清白、願全情投入工作,出任只得四、五年合約職位,絕不容易;唯一吸引或是每月十餘萬工資,但非長期具吸引力。已婚女子當一個合約「政助」,以每月十餘萬收入付清居所按揭,期間生孩子放產假;及至第二個合約時,離開理由或已比留任大——再無樓按負擔,孩子即將入學更需媽媽照顧。

故「政助」離任乃意料中事,臆測梁政府不濟導致班子跳船者,只不過是小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