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裁判先決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件審訊結束了,罪名成立,終身監禁。此案不知怎的,令我聯想到剛結束不久的全運會。但凡在中國進行的比賽,其中一項特色是「裁判先決」,意思是裁判喜歡讓誰贏,誰就想輸也難。

薄熙來自從被抓了起來,有罪沒罪根本不是問題,當中的預測準確率高達百分之百,問題只在於判得重還是判得輕而已。如今所判的無期徒刑算是相當重了,外間的解讀乃是,第五代國家領導人藉此來確立權威。

世光痞人我對於這種解讀完全感到不是味兒,在一個號稱「依法治國」的國家裏頭,法庭判案的關鍵不是建基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證據,而是考慮到執政者的權威,不是太可悲了嗎?打個譬喻吧,若然香港的前特首曾蔭權涉嫌貪污被押上法庭受審,有罪就是有罪,無罪就是無罪,一切講的是證據,毋須顧及現屆政府喜歡不喜歡,否則就是徇私枉法,法治之區的招牌蒙塵了。

因此我說,薄熙來案和全運會的性質是差不多的,裁判想怎樣就怎樣,體育精神往往靠邊站。全運會最令人驚訝的鏡頭出現於女子橄欖球決賽,北京隊球員認為裁判不公,為了抗議而站在場內消極比賽,導致山東隊狂勝七十一比○的懸殊比分。之所以這樣,原因是比賽誰勝誰負的預測準確率高達百分之百,反正積極比賽也無法扭轉敗局,倒不如省回掙扎的氣力站着不動。

薄熙來沒有消極比賽,他非常積極地全面翻供,到頭來還是輸得灰頭土臉,反映中國式依法治國始終是裁判先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