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獄中度餘生

被外界形容為「中國官場世紀大審判」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昨一審宣判,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薄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罪全部成立,三罪並罰重判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薄成為自「四人幫」案以來,被判刑最重的政治局委員。現年六十四歲的薄熙來可在今日起計的十日內提出上訴,但分析均認為上訴成功機會不大,而這次宣判結果,已等同將薄的政治生涯正式「打上句號」!

濟南中院昨上午十時許開庭宣判,獲准旁聽共一百一十六人,包括三名薄家親屬及兩名陪同人員,另有廿二名記者。薄熙來由法警押解到庭後,審判長王旭光宣讀一審判決,法院官方微博同時發布宣判要點。法院判決認為薄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罪的事實清楚,控方證據確實充分,三項指控全部成立。

追繳沒收法國別墅

數罪並罰考慮下,薄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而薄以受賄贓款在法國購買的別墅,當局將繼續追繳沒收。

薄因受賄罪的刑期最重,為無期徒刑。針對控方原先指控薄合共受賄二千一百七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基本都予以認可,惟當中薄妻谷開來及其兒子薄瓜瓜,在接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的機票禮物等證據上,與其他證據「存在矛盾或在形式上確有瑕疵」,共計一百卅多萬元的涉案賄款不予認定,法院裁定薄受賄總額為二千四十四萬多元。

翻供全部不能成立

另針對谷開來供稱在家中保險箱拿的錢就是賄款,薄及其辯護律師提出的質疑,亦獲法院判決接納,認為保險箱內金錢是否賄款無法證實。

惟法院亦指薄兩份親筆供詞,能與行賄方徐明、大連國際發展總經理唐肖林證供互相印證,薄上月當庭否認控罪的辯解不能成立。

至於薄被指控貪污五百萬元涉密工程款項,法院判處薄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法院指向薄提出將工程款當作家用、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局局長王正剛的當庭證供,雖與庭前證詞中所述與薄見面時間上略有差異,但不影響主要事實的認定。

濫用職權罪方面,法院認定薄在知悉妻子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的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一系列濫權行為,包括在谷涉及殺人案中,有嚴禁覆查案件的意圖。法院直指薄的濫權行為,導致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且情節特別嚴重,故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十日內可提出上訴

濟南中院昨宣判全程不足一小時,審判長表明薄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即今日)起的十日內,向山東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在十時五十五分宣布閉庭,薄熙來隨即被法警扣上手銬帶走。外界分析認為薄很可能提出上訴,但預料山東高院仍會維持原判,相信薄熙來將在獄中度過餘生。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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