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禁參與兒子贍養費官司「十姑娘」上訴

【本報訊】「十姑娘」何婉琪的兒子何東舜銘與前妻陳復生離婚後的贍養費官司尚未完結,惟高院早前已頒令,禁止何婉琪參與該案。何婉琪昨日入稟高院,就被禁止一事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要求推翻有關判令;而入稟狀內亦未有透露她被禁止參與該案的詳情。

在此宗贍養費官司中,申請人是已改名陳薇光的陳復生,答辯人依次是何東舜銘、何婉琪、滿威利基金會文化交流有限公司、Winston Mak、何東舜銘生父何鴻章、Lare Sare Limited及何婉琪女兒麥慧玉。入稟狀指原訟庭暫委法官朱佩瑩在今年三月頒令,指何婉琪與案件無關,除非她向法庭提供一些涉案文件作證明,否則禁止她參與上述案件;法官更要她向陳復生支付廿萬元訟費。何婉琪現要求上訴庭就該判令,給予她上訴許可,並要求以非公開形式處理。

案件編號:HCMP 2409/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