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兩路追殺貪湯

「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在早前的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中講大話,立法會決定兵分兩路「追殺」。其中帳委會決定下周三及周四重新召開聆訊,再度引用特權法傳召湯顯明出席作供,如貪湯未能就涉嫌瞞騙立法會事件提供合理解釋,帳委會不排除會轉介律政司,跟進他發假誓作假證供的刑事責任。立法會另一負責調查湯顯明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有成員要求引用特權法賦予專委會法定傳召權,以便長期及更深入地跟進貪湯的連串貪腐醜聞。

由特首梁振英成立的廉政公署制度獨立檢討委員會上周發表報告,內容與湯顯明早前在帳委會宣誓下所作供詞有多處矛盾,令人質疑貪湯發假誓作假證供,瞞騙立法會及香港市民。帳委會昨日就此召開閉門會議,用了短短一個小時便達成共識,決定重開本來已完結的聆訊程序,再次「公審」貪湯。

帳委會將於下周重開聆訊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於記者會指,帳委會原已草擬好報告初稿,但由於檢討委員會報告內容與湯顯明在帳委會的供詞「出入相當大」,需多方面跟進,故決定於本月廿五、廿六日重開聆訊,邀請湯顯明、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及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出席作供,以了解是否有人在宣誓下對帳委會作出誤導性供詞。至於原定在下月發表的帳委會報告,預料會因而押後到十一月才公布。

至於會否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石禮謙指現階段斷定是否有人發假誓並不公道,應先聆聽有關證人解釋,為何之前的供詞會與檢討報告有出入。

供詞與檢討報告「出入好大」

據了解,帳委會認為湯顯明的供詞與檢討報告內容,在酬酢、外訪及送禮三大範疇均有頗大分別,包括湯顯明向帳委會聲稱不知酒水及用餐開支不可分單開數,但報告卻顯示原來廉署早於○八年增設相關表格,列明酬酢開支包括酒水;其次是一○年貪湯官式訪問北京及四川,為何會去了樂山大佛旅遊觀光;還有貪湯任內廉署的送禮開支,為何會由向帳委會聲稱的廿二萬元,「激增」至檢討報告公布的一百三十萬元。

多名立法會議員早前首次引用《議事規則》第二十條,以呈請書方式成立無法定傳召權的專責委員會跟進貪湯醜聞,專委會將於下月三日開會,討論往後的工作流程及證人名單。專委會成員郭榮鏗表示,會在會上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專委會的傳召權:「係有需要,我哋邀請湯顯明嚟畀口供,佢唔一定會嚟,唔用權力及特權法,好多證人證據可能都攞唔到。」

獨立檢討委員會成員梁智鴻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力撐帳委會重開聆訊,認為如帳委會認為湯顯明的供詞與檢討報告有出入,就應邀請對方解畫,令事情能夠水落石出。另外,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昨日開會,但未知有否討論有關「貪湯」及「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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