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遣急救員難作為

【本報訊】逸晨家人當日致電「九九九」召喚救護車,消防處的先遣急救員於三分鐘後到場,但救護車再過十二分鐘後才趕到將逸晨送院。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指出,召援後,救護車要十五分鐘才到達現場,顯示救護員嚴重不足,惟有靠先遣急救員「頂住先」。若三分鐘到達現場的是救護車,由救護員提供急救,幼童抽筋可及時紓緩,情況將不同。

屈奇安表示,消防處接報後,會用電腦同時安排先遣急救員、救護電單車或救護車到現場。先遣急救員可以最先到達,但因他們只接受為期一星期課堂訓練及在救護車跟車一星期,沒有接受全面輔助醫療訓練。他們的救援消防車上,只提供氧氣、心臟除顫器和包紮傷口的紗布繃帶等簡單急救器材,不像正式救護車備有藥物,包括紓緩抽筋的藥物。他們又不可為病人打針或插喉,當遇到複雜個案就無法處理。

「出動似為捱鬧」

他說,曾有先遣急救員吐苦水,指他們做不到很多急救程序,到現場的作用是「有個人喺度畀人鬧,鬧到救護車嚟為止」。他又認為,救護車需時十五分鐘到現場,反映救護員人手嚴重不足,難應付市民對救護車服務的需求,消防處應投放資源在救護服務,不應只着眼在先遣急救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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