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亞之杰集團」董事長李軍涉嫌硬闖鳳凰衛視美女主播沈星的事件,高院法官認為李軍可能曾對沈星使用暴力,於上周五頒臨時禁制令,阻止李軍聯絡或接近沈星,臨時禁制令於昨失效,因李軍已向沈星承諾不會聯絡或接近她,法庭沒有延續臨時禁制令。
案件昨在高院提訊,原告沈星要求被告李軍支付她於上周申請臨時禁制令的訟費,兩人都只派律師代表出庭。
李的律師稱,李於九月四日(上周三)獲准保釋後,其保釋條件包括不可聯絡及騷擾證人,李一直遵守保釋條件,若說保釋條件不是保護沈是荒謬的,沈申請臨時禁制令是多此一舉,有關申請的訟費應留待案件有結果才決定要李支付。
沈的律師說,高院法官因認為李對沈的襲擊很惡劣,才於上周五頒令,李的保釋條件不包括阻止李進入沈的私人物業和工作地點,對沈的保護不足,沈又不可以要求更改李的保釋條件,加上保釋條件日後可能會放寬,而李日後更有可能獲撤控,沈於上周五是有迫切需要提出申請,沈應可先取回申請的訟費。
法官指,李若違反保釋條件,警方會拘捕李,沈是否有需要申請臨時禁制令,與案件最終的判決有關連,申請訟費因此留待案件有結果才決定。
案件編號:HCA 168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