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歲地盤散工紀鎮基因去年七一灣仔遊行期間在三名輔警耳邊吹口哨,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三項襲警罪成判囚六周。他昨在高院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被法官即時駁回,一直獲准保釋的「口哨男」需即時收監,他遂表示會向終院提出上訴申請並要求繼續保釋,但法官表示無權處理要他自行向終院申請。
紀鎮基自行陳詞指當日他並非參加遊行,只是剛巧路過見到有人吹口哨,他才「有樣學樣」強調並無襲警;他又認為判刑過重,他指當時口哨的音頻,並非高音只是「平音」,又稱:「平時我向啲BB吹平音,佢哋都無事仲向我揮手」。惟法官即時觀看事發新聞片段後,同意控方所指他吹口哨時,與警員距離相當近,明顯是有意圖襲警。法官最終駁回其上訴,判決理據稍後下達。
案件編號:HCMA 27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