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會聘「排隊黨」搶租場

【專案組報道】康文署數月前推出打擊體育場地炒場措施,仍然無法遏止體育會僱用「排隊黨霸場」歪風。本報發現,近日有體育會懷疑於上水張貼告示,以五十元利誘長者及主婦做「排隊黨」,於清晨五時半至七時,在上水保榮路體育館排隊,「搶佔」羽毛球及乒乓球等體育場地。有立法會議員直斥體育會僱用「排隊黨」的做法不應該,是一個壞榜樣。

在上水清河邨附近的士站的多條燈柱,近日出現「招請晨早排隊」告示,內容指僱用長者或主婦,於早上五時半至七時,在清河邨附近排隊,每次酬勞五十元,告示附有聯絡電話。記者扮應徵者昨致電查詢,接聽的男子自稱來自大型體育會,需要大量羽毛球及乒乓球場地,供會員練習,為確保有場地,每星期會請人到上水保榮路體育館排隊。「工作係早上五點半到體育館,乜都唔使做,到七時售票前,我哋有人頂替你個位,你就可以收錢走人。」但他指已聘用足夠人手,着記者日後再聯絡。

議員:唔應該做壞榜樣

浸會大學體育系教授鍾伯光認為,體育會的做法,對其他人不公平,「你有錢就請人排隊,無錢嘅市民就想訂到場到難啦。」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也認為體育會僱用「排隊黨」的做法有商榷餘地,「體育會應以身作則,唔應該做壞榜樣。其實,社區體育資源有限,應以合理、公平的方法分配,如果體育會唔夠場地,可以直接向康文署商討,搵到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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