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豪花公帑舉辦飲宴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被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力數公務酬酢多宗罪,揭發他任內五年安排了近九百次酬酢,平均幾乎兩日一次,未計買酒及送禮開支,已花去約三百六十萬元公帑,其中由湯顯明宴請、記入公務酬酢撥款的二百次飲宴中,竟有多達三成七超出政府指引人均開支上限,委員認為比例之高不能視為「例外」,有違簡約原則。報告又力數廉署豪飲豪食多宗罪,包括有部門沒有將買酒費用計入酬酢開支內、違規將宴請政府人員費用計入酬酢開支,更將酬酢開支計入宣傳撥款內等。
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花上十四頁篇幅揭發湯顯明五年內共安排了八百九十九次早餐、午膳、晚膳及茶會等酬酢,平均每年一百八十次,幾乎兩日一次,分別記帳入公務酬酢撥款、宣傳撥款及廉政專員的個人酬酢撥款內,未計飲宴時的買酒及買禮物費用,已花去三百五十七萬六千元,當中以午膳的款項最誇張,豪使多達一百七十多萬元。
報告揭發廉署將部分公務酬酢開支分別計入宣傳及專員個人酬酢撥款內,如近九百次酬酢中,七百八十七次記入公務酬酢撥款,涉及二百五十多萬元,其餘六十一次及五十一次分別計入宣傳撥款及廉政專員個人酬酢撥款,分別涉及八十八萬元及十三萬元,但當中買酒及買禮物開支均不計在內。
委員會覆核了近四百次酬酢,發現湯任內酬酢經常超出政府指引訂明午膳及晚膳人均開支上限,如記入公務酬酢的撥目內,由湯顯明宴請的二百零六次飲宴中,多達七十七次有超支,佔三成七,相比起由廉署其他人員宴請的四百六十次飲宴,只有百分之二超支;由湯宴請、記入宣傳撥款及專員個人酬酢撥款的飲宴亦有分別兩成及兩成半超支。
報告認為,政府指引雖訂明超支情況可有例外,有關超支亦有恰當理據,但三成七的高比例不能視為「例外」,此做法已引起公眾關注,湯顯明應確保酬酢應遵循簡約原則。報告又認為廉政專員實報實銷的個人酬酢津貼規則亦有欠清晰,該津貼為每年三萬六千元,但沒有規定該津貼應如何使用,而湯任內就將其中十三萬二千元撥作公務酬酢。
另外,報告又揭發○八年及○九年兩次公務晚宴有超支,湯顯明亦已作出批准,但沒有依照規定記錄有關理據;另一次於一○年的公務午宴,湯顯明批核的預算為三千五百元,但實際開支應為三千六百多元,有關超支預算亦沒得事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