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食肆 後巷當廚房

後巷長期遭食肆佔用,工廈消防安全成疑!香港寸金尺土,柴灣有食肆竟將店外地方「用到盡」,將後巷闢作「廚房」,又在狹窄空間加開枱椅經營,嚴重阻塞逃生通道。區議員指區內類似違規情況嚴重,不滿食環署與消防處執法不力;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危及市民安全,促當局嚴厲取締。

柴灣利眾街工廈林立,有食肆疑覬覦商機而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成條橫巷擺滿枱枱櫈櫈,仲有煮食爐同石油氣罐,萬一火燭都唔知點走!」在附近上班的黃先生表示,涉事食肆只租用工廈地舖,卻將大量枱櫈與雜物擺放後巷及出入口,通道幾乎全被堵塞。黃指問題已持續多時,不滿部門執法不力,令市民安全失卻保障。

簷篷搭成「天花」

記者實地了解時,只見工廈前門貼有食肆餐牌,甫入內已見有多枱食客,天花更裝有吊扇,驟眼下以為已置身「店舖」之內。不過,當記者再向前走,竟發現頭頂上的天花突然「消失」,原來所謂的「天花」,竟是在兩座工廈外牆間搭成的簷篷,食肆原租用的「店舖」實際位處通道一旁末端,則淪為食肆的「開放式廚房」。

當區區議員李鎮強直言,類似的違規情況在區內已持續多時,曾多次要求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當局卻「踢一腳先郁一郁」,令問題多年來仍未解決。李認為事件涉及多個執法部門,要求當局適時採取跨部門行動,積極取締違規店舖。

「關乎到市民安全,(部門)絕對唔可以縱容,尤其對明知故犯嘅店舖,就更加要重罰!」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指出,有關食肆的做法威脅到大廈衞生及消防安全,當局必需嚴厲執法,切勿給違規店舖有「罰款當交租」的錯覺。

消防處發言人證實,有關後巷建有涉嫌違例構築物,並放置枱椅、爐具、石油氣罐、雪櫃等雜物疑作食肆用途,但認為未有對大廈逃生路徑構成阻塞。不過,大廈後樓梯地下近通往後巷出口位置擺放大量雜物及紙皮箱,已根據《消防規例》向有關人士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限令移除雜物。

食環署發言人則說,經巡查後發現有食肆在大廈通道違例擴展營業範圍,已檢控持牌人,並強調任何人在牌照批准圖則劃定營業範圍以外地方經營食物業,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港幣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至於有關食肆是否涉及僭建,屋宇署至截稿前仍未作回應。

記者:何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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