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友叫去死 33歲宅男三料自殺

被十四歲小女友叫去死,卅三歲宅男燒炭、刀仔自殘、跳海玩三料自殺。一對年紀相差十九年的癡男怨女,十個月來愛得轟烈,多次離合,男友日前疑不堪被飛怒摑女友被捕,保釋後原定昨日向警方報到,豈料兩人極速翻撻後前晚入住長洲東堤小築度假屋雙雙殉情,惟因開窗燒炭,被女屋主揭發,男方以生果刀割傷胸口及手腕,奪門「投奔怒海」,惟落水後自行上岸獲救,與女友一併送院。

三料自殺不死的男子姓陳(卅三歲),目前無業,經常賦閒在家,沉迷上網,約十個月前在facebook上認識姓何(十四歲)女友,雙方火速撻着,惟經歷多次離離合合,更曾驚動警方介入,上月七日,陳疑偷取女友財物被捕,其後何女願意銷案了事。至本周二,剛升讀中三的何女在開學日翌日向陳提出分手,有人疑大受打擊,當場怒摑何女,並搶走她的手機後掟落地,涉嫌襲擊及刑事毀壞被警方拘捕,暫准保釋候查。

兩人事後又難捨難離,未幾又復合,更相約一同殉情。前晚九時許,陳與何女結伴到長洲,租住東堤小築一間度假屋二樓單位,入屋不久,兩人突爭吵起來,樓下街坊驚聞吵鬧聲後通知負責人。至晚上十時許,姓李(五十四歲)女屋主偕同職員及男親友上門查看時,赫見房內傳出陣陣異味,心感不妙,立即用後備匙入屋,發現桌上有數塊正燃着的炭,窗戶大開,陳及何女情緒激動,陳更手持生果刀割傷胸口及手腕,又向在廁所的何女大喊:「你快啲走!」其後跑落樓,直奔向東灣衝入海中。

教唆他人自殺可判監14年

熱心街坊見狀準備救人時,陳從海中折返自行上岸,惟當目睹救護員到場,陳又再企圖跳海,被警員及救護員合力阻止。何女之後由街坊陪同落樓,與陳由救護車送往長洲醫院接受治療,其後轉送到瑪麗醫院。警方在現場檢獲兩人各自的遺書,其中何女交代是她着男友去自殺,而陳在遺書中則向父母道歉。由於案件牽涉未成年少女及教唆他人自殺,警方交由水警總區重案組接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法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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