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驅鬼胸襲認罪 獲女教友原諒

【本報訊】本案另一女事主X因被告潘文信認罪而毋須出庭作證,當大家憂慮X多年來或飽受痛苦壓力,辯方在替被告求情時卻說出「驚人」訊息,原來X早已原諒被告,兩人更一直保持友好關係,現已廿五歲的X今年結婚時,原已邀請被告在婚禮中為她及丈夫祈禱祝福,卻因本案揭發後被告被下令不得騷擾屬控方證人的X,祈禱一事才作罷。辯方昨呈上由X親撰的求情信,X寫道:「個個都以為佢(被告)係衰人,但我覺得佢唔係。」希望裁判官可輕判被告,惟裁判官表明極可能判監,着被告作好心理準備。

據被告承認的案情內容,X返教會超過十年,○四年四月初,X自覺被鬼附身而救助被告,兩人獨處教會會堂內,被告藉詞祈禱驅鬼,在X合眼時將手伸入她衣衫內,由腹部一直觸摸至乳房,期間揭起其胸圍撫弄她雙乳,維時約十五分鐘,X當時雖感震驚,卻以為是祈禱一部分,故無向人提起。

衣服內摸乳15分鐘

約一周後,被告再在會堂內藉替X祈禱驅鬼,同樣在X合眼後伸手入衣服內摸她腹部、雙乳及頸部,維時約十五分鐘;X依然無向人提起此事,但表示其他牧師不會在祈禱時如此觸碰她身體。今年三月十六日被告自爆涉非禮案及辭職後,X始向一女教友及教會社工說出此事,同月廿六日報警,被告則於翌日被捕。

裁判官昨下令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並准他繼續保釋,但強調「正常嚟講都一定要判監」,直指被告與X的年紀相距甚大,又涉違反誠信,故着被告作好心理準備,案件押後至下月四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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