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無特權 須守交通規則

【本報訊】消防車路上無特權,同樣須遵守交通規則。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指出,昨日兩宗消防車意外中,大搶救車爬頭撞巴士,肯定是消防車司機「唔啱」,至於升降台車被撞尾,司機則毋須負責任。他又指,因為無論在任何時候、環境,涉及任何車輛追尾撞他車必錯,並提醒司機駕駛時保持兩秒車距最安全。

蒙續稱,無論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緊急車輛,在路上行駛時一樣要遵守交通規則,絕無例外,但如果該些車輛亮住警示燈、開住響號趕往執行任務,則可因應情況可逆線行駛、或衝紅燈,但大前提下必須注意安全,在安全情況下才可做。若有關車輛涉及交通意外,不論是否往執行任務,只要證實是其有錯,司機也須負上法律責任,一旦被追討賠償,作為第三者保險最終負責人,政府就要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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