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方:女事主曾做妓女

【本報訊】無業漢向單親婦聲稱可藉做法事替她的兒子治智障,並於做法事時涉嫌先後強姦對方及與她肛交,及把粗香腸及拳頭等塞進她下體,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時指事主與她的胞姊以為被告身家豐厚,被告亦答允替事主胞姊還債,當時經商討後三人同意模仿色情相片動作,進行性行為。被告遂先後與事主和其胞姊性交,期間被告更提議吸服冰毒後再性交,並得到事主姊妹同意。但事主一概否認。

辯方盤問卅八歲事主X時稱,案發前X與她的胞姊一直以為卅九歲被告楊勝生是有錢人,去年六月廿八日案發當日是X主動到被告家,指當時談及X胞姊因在內地及香港投資物業而欠債數十萬元,被告答允會替她還債,X胞姊亦曾向被告透露X曾為了她而當過妓女。

揭發是綜援漢鬧翻

X的胞姊當時又曾讓X看被告手機內被告與他人性交及把拳頭放進女性陰道的照片,三人同意模仿相片的行為。

辯方續指其後X發現被告申請綜援,遂質問何時替她胞姊還錢,被告反口叫她不要再糾纏,否則會把X曾當妓女告知她男友,最終大家不歡而散。

X否認辯方說法,亦否認曾當妓女,強調她當時只同意做法事,絕不會與被告性交。而X作供完畢後向法官指胞姊因此事患上精神病,X亦需看精神及心理醫生,X又稱:「我唔理你(被告)有無罪,但喺我心裏你係一個罪人……」但隨即被法官制止發言。

案件編號:HCCC 4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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