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公安形象大過天 平民性命如草芥

放眼神州,人民警察為人民的故事愈來愈少,公安員警害百姓的醜聞卻愈來愈多。

近日,河南林州發生「重摔女嬰案」,正是公安員警殘害無辜百姓暴行的典型。令人驚訝的是,涉案惡警在逍遙法外一個多月後,在強大的輿論壓力和滔滔民意下,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捕。林州案批捕令姍姍來遲,不僅折射執法機關的濫權枉法,更暴露公安辦案的重重黑幕。

摔嬰案事發當晚,林州市民李青峰夫婦懷抱七個月大女嬰外出散步,突然間嬰兒被酒後的民警郭增喜搶走,並高舉過頭重摔在地,致使女嬰顱內嚴重受傷。面對如此重案,當地公安不是從嚴從快,依法嚴懲兇手,而是極力袒護,掩蓋真相,將百姓人命視為兒戲,實在無恥之極!

但紙包不住火,在正義人士於林州人大會議上公開怒斥民警摔嬰「太不像話」後,這起被公安機關掩蓋近一個月的摔嬰黑幕才被曝光。更令人咋舌的是,公安當局對涉案惡警沒有依法追究,僅僅處以「禁閉十五天」的內部紀律處分。堂堂一個執法機關竟然肆無忌憚以權代法,以紀代刑,試問公安當局還有甚麼不敢做?

正邪不分 縱容護短

重摔女嬰乃泯滅人性,屬故意殺人罪,身為員警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在林州案曝光之前,北京發生惡漢摔死女童案,兩起摔嬰案同樣性質惡劣,同樣禽獸不如,但處罰結果卻截然不同。北京暴民行兇後隨即被逮捕歸案,身為員警的疑兇卻可瞞天過海,逍遙法外,口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特權肆意踐踏下,顯得多麼虛偽不堪。試想,如果是普羅百姓重摔民警的嬰兒,公安當局會如此手下留情,輕輕放過嗎?

更荒謬的是,涉嫌包庇被撤職的林州市公安局長魏書平辯稱,郭增喜一案之所以沒有上報,主要是考慮公安隊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聲譽。難道一個平民孩子的性命竟然不如公安形象?難道員警聲譽要靠遮醜護短來維護?天底下還有如此理直氣壯的歪理嗎?難怪早前有北京村民給房山區公安分局送了一面「無法無天」錦旗,雖是發洩,也是事實。

在中國,公安當局為了面子而有法不依比比皆是,官官相護更是屢見不鮮。年前,河南周口下崗職工李勝利被六名員警打暈從四樓扔下墜亡,其中一名參與殺人的女警只因有孕在身,備受上司關懷,多年來不僅逍遙法外,而且工資一分錢也不少。山東青州市看守所一名員警誘姦疑犯被家屬揭發後,當地公安不是秉公執法,而是動用近十萬元公款賠償女犯家屬,企圖用錢私了。公安機關如此正邪不分,縱容護短,像郭增喜這樣為非作歹的員警還會少嗎?

以民為敵 必遭唾棄

人民公安為人民乃天經地義。想當初人民警察廉潔守法,一心為公,被百姓視為「打擊犯罪,保一方平安」的守護神。可如今,警匪一家,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人民公安為人民」已淪為說說而已的口號,公安形象在百姓心中更是一落千丈。

有網民怒言:「法院是一手遮天,檢察院是無法無天,公安是一天不如一天。」揶揄雖然誇張,卻道出司法機關的黑暗和百姓的憤懣。說到底,人民公安只有愛民為民,公正執法,才能深得人心,若然倒行逆施,以民為敵,只會自毀長城,被人民所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