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立會主席倡立法規管官員批地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主席劉焯華昨日在總結上一個會期工作時,主動提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污案,當中包括偉龍馬路機場對開土地(即「御海‧南灣」土地)的批給,說案件對澳門有着深遠及惡劣的影響,必須透過制訂法律才能防止官員在土地批給工作上發生濫權和利益輸送。

市民覺得「御海‧南灣」批地不合理

劉焯華表示,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令居民深惡痛絕。歐案的發生,充分暴露了原有土地批給制度存在種種弊端,例如一些換地及偉龍馬路機場對開土地(即「御海‧南灣」土地)的批給工作,其中有些是有受賄、瀆職的證據,但亦有些是沒有的,但市民都覺得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劉焯華指出,在過去會期透過完善了土地法等,對防止官員在批地出現濫權和利益輸送有積極意義。劉之後再被追問「御海‧南灣」用地的看法,他只說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不便多講。

澳門多項公共工程預算嚴重超支,劉焯華直指這與官員「大手大腳」,以及財政預算綱要法與澳門基本法並不相符有關,形容是非改不可且有需要盡早改善,並會將立法會監察預算的機制提上議事日程。他續稱,雖然澳門庫房充裕,但必須審慎善用資源。

劉焯華評論自己表現時形容是無愧於心,工作表現應由市民評鑑。他又表態支持澳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採直選及間選各增加兩個議席,以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由現時三百人增至四百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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