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樓重建 發展局開綠燈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早前率先報道,本港有多批位於優質地段的公務員合作社舊樓,沒有電梯及日久失修,但因無法解決將合作社解散分契及補地價等問題,重建遙遙無期。經過近一年討論及多名議員跟進後,發展局終肯讓步,答允與公務員事務局及地政總署商討如何協助該批舊樓業主,明年首季向立法會匯報結果。議員和居民代表歡迎政府做法,認為重建公務員合作社單位有助釋放市區土地,並協助有關年老公務員改善生活環境。

發展局日前去信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透露發展局正與公務員事務局、地政總署及其他相關部門,研究各項便利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可行措施,明年第一季向委員會匯報結果。截至今年七月十五日,本港共有二百三十八個合作社,當中一百八十個已經解散,其中四成六社員曾向地政總署申請撤銷分契轉讓限制,六成六申請人在繳付經評定的土地補價後,已獲撤銷其單位的轉讓限制。

議員倡撤業權限制

重建公務員合作社召集人黎定鏗表示,發展局願與相關部門展開研究,顯示政府有心解決問題,強調大部分合作社樓位處市區,若政府願意直接收購重建,可用作興建大量公私營房屋。他重申,居於合作社樓的年老公務員,並非「獅子開大口」要政府以高價收樓,他們只想遷往環境較佳、最少設有升降機的地方居住。

建築界議員謝偉銓指出,現時市區土地嚴重不足,歡迎發展局考慮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他建議政府扮演更積極角色,與房屋協會或市區重建局等公營機構合作收樓,取消合作社業權限制加快重建。另一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當局在重新發展合作社樓時,須考慮如何安置原有居民,為他們提供合適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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