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大狀黨無緣掌司法委會

外號「大狀黨」嘅公民黨,過往多年一直霸住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個主席位唔放,直至去年先畀建制派拉倒,改由梁美芬做主席。其實建制派同政府都好睇唔過眼大狀黨,原因係佢哋好容易喺一啲同時關乎業界同公眾利益嘅議題上有衝突同偏頗,因此支持暑假後由本身係大學法律學者嘅梁美芬冧莊。睇嚟未來三年即係喺呢屆立法會任期之內,建制派都會霸住個位唔放。

去年九月各黨派就立法會各委員會正副主席人選協調時,建制派原建議一人做兩年司法委員會主席,頭兩年由上屆做開副主席嘅梁美芬「坐正」,之後兩年就由大狀黨嘅法律界議員郭榮鏗(Dennis)接棒,相當公平。

不過壟斷咗呢個位多年嘅大狀黨,就反晒枱話佢哋一定要做足四年,並聯同其他泛民故意喺選舉主席時玩嘢,差啲玩殘當時經驗不足嘅梁美芬。事後亦有建制派提過,不如由本身係律師嘅獨立建制派議員謝偉俊,或者本身係大律師嘅中總代表廖長江取替梁美芬,以免再畀泛民玩謝。

無執業較公道 梁美芬料連任

經過一年實踐,據聞其他建制派委員都大致滿意梁美芬嘅表現,無意中途換人,有傳律政司亦力撐梁美芬連任。大家梗係以為律政司嘅取態係同政治有關,擔心大狀黨做咗主席會就法治問題狂插政府,但其實律政司嘅主要考慮,係認為由執緊業嘅大狀去擔任委員會主席,可能會出現利益衝突同偏頗。

其實有佢哋偏頗嘅例子好多,例如委員會早前討論投訴法官機制同改革終審法院上訴制度時,班有律師或大律師背景嘅泛民委員,就只顧批評部分法官成日鬧佢哋班法律界同業,又反對收緊涉額一百萬元嘅訴訟可自動上訴至終院嘅制度,以免減少同業打官司賺取律師費嘅機會,冇乜點從訴訟人同納稅人嘅公眾利益出發。

委員會來年將會討論多項有關法律專業改革嘅議題,若由現時並無執業嘅梁美芬負責主持會議,相信各方都會覺得公道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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