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資處拒向來自破產家庭的學生批出資助,學生險因「冇錢交學費」被迫退學!受影響學生強調早在申請時已向學資處提交文件,證明家庭被頒令破產,但學資處仍以破產前的家庭收入作評核,斷定申請人家庭收入超過上限而「一個仙都唔批」。立法會議員炮轟學資處處事僵化,並無考慮申請人實際情況,要求盡快檢討。
黎女士與女兒相依為命,賴以維生的物業代理公司不幸結業,並於去年六月被法庭頒令破產,所有資產被充公,其後僅靠文員一職維生,「月入得萬零蚊,多出嚟嘅錢都要還債」。黎指女兒同年考入大學工程系,因無力支付逾四萬元大學學費須向學資處申請貸款,「我哋交齊晒破產證明,但學資處淨係睇舊年三月尾之前一年嘅入息資料,就話我收入超過上限,所以唔批……」黎女士亦不滿學資處由去年九月接獲申請後,至今年五月才通知審批結果,險令女兒無法籌措學費被迫退學。
學生資助辦事處發言人表示,該處按機制根據申請家庭於申請年度上一個財政年度的入息及資產進行審批,在評估上述申請人於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家庭入息時,職員留意到其母經營的業務已於一二年二月結束並於六月被頒令破產。基於申請人家庭情況並非有成員人數改變、成員退休或疾病以致影響家庭收入,加上該處未能確定其母在結束業務或破產後的就業和收入實況,故初步評定申請人的「調整後家庭收入」超逾資助上限而未能獲批助學金或貸款。
不過,黎女士反駁指女兒在申請時已遞交破產證明、新工作的入職證明書及有關糧單,質疑學資處指「未能確定其母在結束物業代理業務或破產後的就業和收入實況」之說與事實不符。事實上,事件經本報介入,學資處已旋即稱,接獲申請人提供破產後家庭收入詳情及相關證明文件後,已按其家庭近期經濟情況再作覆核,重新批出資助。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張國柱直斥學資處處事僵化,未有按家庭實際狀況審批,「淨係按本子辦事,諗住個個都係咁計就唔理,依家唔係人哋冇畀證明你,係你冇睇!」張亦指學資處拖延處理個案,令學生險因此而受影響,建議學資處日後遇到情況類似的個案時,應全面了解申請人家庭情況及訴求再作審批。
記者:阮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