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心如鐵,設下遙控殺人布局,成功就坐享其成,失敗亦可逍遙法外,何等的深思熟慮。五十六歲的美容店東葉秀芬,揭發男友鮑江強戀上自己好友而分手,後因金錢瓜葛,遭前男友及好友串謀於內地買兇來港殺害。曾是親密愛侶,卻狠心指使將前度屍首藏於尼龍篋並棄置沙井,任由屍體腐爛發臭。兇案第一現場美容院現由有宗教信仰人士租用,租客知悉兇案,但沒有心理障礙,而附近街坊對兇案也存有記憶,對主謀仍未落網,均為死者感到不值。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晚,「汪!汪!」一名帶狗散步的外傭,行經赤柱黃麻角道,見狗隻不斷向着沙井狂吠,探頭張望,發現井底有一個尼龍篋,心感不妙,報警揭發這宗「尼龍篋藏屍案」。記者重返現場,發現棄屍沙井的位置,非常偏僻,該處為雙線單程馬路,車輛駛經多是利用迴旋位置掉頭,或到盡頭的解放軍軍事禁區,鮮有行人途經,當日若不是狗隻嗅到異味揭發,「篋屍」隨時化成白骨,也未被發現。
兇案第一現場美容院,曾經營補習社,但現已轉營其他生意,「之前係做補習社,依家轉咗做其他(生意),租客是一名有宗教信仰人士。」於兇案單位隔壁經營零售生意的鄭小姐表示,對當年的兇殺案亦知情,因其教會位於該商廈內,由教友轉告,而她亦因有宗教信仰,所以不感害怕。
於同層經營美容生意的羅小姐亦稱,因屬同行,雖不認識死者,亦知悉案件,對於兇案單位「近在咫尺」直言「沒有壓力,冇驚過!」
「你幫我殺一個人,之前欠我嗰條數(欠款)可以無數,仲有着數畀你添!」內地人黃向榮接獲債主鮑江強來電,要求殺人填債。二○○七年六月十八日,阿榮按指示到羅湖,接頭的男子交予他一個尼龍篋及一封信,信件內容大意謂「你想辦法殺死葉小姐(秀芬),有人會教你點做。」阿榮認出是阿鮑筆迹,殺手還有另一名拍檔岳文杰。
兩人到港後獲女子袁妙芬安排住宿,翌日,兩人被帶往香港仔一商業大廈,先由袁上樓用藥將葉女迷暈,然後兩人帶着篋內已準備好的殺人工具——電線、白手套、頭套上樓,先快速用頭套笠着葉女的頭部,再用電線緊纏頸項,然後大力將其勒斃,三人合力將屍體搬入尼龍篋,然後乘的士到赤柱一沙井棄屍,再先後逃回內地。
被殺的葉秀芬,人稱芬姐,是一名勤奮向上的事業型女性,她原於街邊擺檔售賣衣服,但不甘做死一世小販,愛美的她將興趣轉為事業,閒時幫街坊做美容及化妝,更進修美容課程自我增值,由初期租用髮型屋一房間幫人做美容,因生意不錯,很快就再開設自己的美容院兼售時裝;工作上芬姐長袖善舞,運籌帷幄;但情感上,她卻偏偏闖不過情關。
芬姐原與丈夫育有一子,生活融洽,惟她帶升讀小學的兒子往補習時,認識了經營補習社的阿鮑,兩人因而搭上,芬姐其後與丈夫離婚,轉投阿鮑懷抱。事實上,阿鮑個子不高,其貌不揚,且外貌「惡死」,卻獲性格開朗、衣着入時的芬姐垂青,可能與兩人愛談生意經,志趣相投有關。
與芬姐撻着後,阿鮑亦與妻子離婚;為中醫師的他,在芬姐資助下,開設中醫館,大搞中藥美容,由於芬姐口才了得,人面極廣,不時在顧客及朋友中推銷,為阿鮑爭取不少生意。他們除經營中醫館及美容院生意外,更兼做補習社,作多方面發展。
正當中醫館生意搞得有聲有色,芬姐發現阿鮑竟與其好友袁妙芬「有路」,儘管兩人矢口否認,但芬姐從蛛絲馬迹中已略知一二。
自感情生變,芬姐不再積極幫阿鮑拉生意,只專心打理自己美容院,因失去得力助手,加上過度擴張,中醫館及補習社相繼出現嚴重虧損,倒閉收場,兩人亦走上分手之路。
情已斷,債未完,芬姐與阿鮑因合作做生意,金錢上千絲萬縷,最後更因財失義,郎心如鐵的阿鮑,買兇「跨境」殺人。芬姐被勒斃後,棄屍於僻靜沙井,屍體受盡日曬雨淋,快速腐化及發臭,六日後始被揭發。
案發時間: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案發地點:香港仔大道裕輝商業大廈內一間美容院
案發經過:五十六歲的美容院東主葉秀芬,遭逾六旬的男友鮑江強於內地買兇來港謀殺,並藏於尼龍行李篋,棄屍於赤柱黃麻角道引水道沙井;內地殺手黃向榮及在港負責接頭的袁妙芬落網,但主謀鮑江強及另一名內地殺手岳文杰至今仍下落不明。
結果:黃向榮及袁妙芬被裁定一項謀殺及非法埋葬屍體罪成,兩人均被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