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淺水灣豪宅南灣御苑的心臟科名醫王烘忠,聯同一名同住上址的女醫生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物業管理公司,指稱因對方的疏忽引致他們單位被爆竊,要求管理公司賠償損失。但王在入稟狀中未有透露被爆竊的具體損失,亦未有述及賠償金額。
原告王烘忠(六十一歲)及陳慧嫻,被告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南灣御苑的管理公司。入稟狀指原告的單位在今年五月一日被爆竊,因此蒙受損失,原告指事件因被告嚴重疏忽引致故向對方索償。王烘忠七四年於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九三年考取到心臟科專科資格後,是首批在港做「通波仔」手術的醫生。三年前他曾被指在私家醫院內非禮女職員,經審訊後獲判脫罪。另一原告陳慧嫻亦是註冊西醫,入稟狀無透露兩名原告的關係。
案件編號: HCA 146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