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稱無端捲劫案 雙程漢認罪

【本報訊】內地漢難以獨力養活一家八口,在友人介紹下持雙程證來港以為做搬運黑工,到埗始知是爆竊店舖,聲稱無端捲入劫案中。他昨於區院承認三項入屋犯法罪,三次爆竊共劫去逾一百五十萬元財物,惟每次他只分得到五百至二千元報酬,今年一月他與同黨爆竊中藥行約值一百廿萬元的冬蟲夏草時事敗,惟獨他被警方拘捕,三同黨則以止汗劑噴向警長眼睛而成功逃脫。

法官表明不相信被告是無知下犯案,將他收押至本月十五日始判刑。

三十二歲被告林俊求被控在去年九月十二日、今年一月二日以及一月二十三日,與多名在逃人士依次爆竊深水埗北河街一間雜貨店、北角電氣道一間餐廳以及紅磡德民街一間中藥行。

案件編號:

DCCC 369、6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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