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泳池偷拍裸男 「同志」待判

【本報訊】聲稱有同性戀傾向但不懂如何處理的地盤男工頭,在九龍公園泳池暢泳後處身男更衣室時,情不自禁下拿出相機偷拍一眾裸男,終被泳客發現就逮,警方在他相機內發現一百七十六張在更衣室內拍攝到的裸男照。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索取被告有關報告,將被告收押至本月廿一日判刑。

年輕時已悉性取向 父母不知情

辯方求情稱,未婚被告林祖榮(卅二歲)與父母同住,弟弟及胞姊早年分別因自殺及患癌離世。被告年輕時已知悉同性戀取向但不懂處理,父母亦不知情。事發後他已參加輔導課程學習如何處理性取向的問題。辯方強調被告非有預謀犯案,只是他愛好攝影才隨身帶有相機,游泳後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又指他當時將相機調校至快拍模式,才會拍下大量相片。案情指,今年二月一日晚九時,有泳客見到被告手持衣物遮掩下偷拍,遂大喝:「你影咩嘢!」被告最終被截獲,泳池職員報警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愛看裸男照,警方在其相機內發現有一百七十六張在該處拍得的裸男照,但未能分辨樣貌。

案件編號:KCCC 3017/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