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港府可在特首授權並經中國外交部批准下,向中央政府及任何外國政府披露機密資料,以協助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決議案。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早前針對美國中情局前特工斯諾登爆料事件,去信詢問港府曾否根據該條例向外國政府披露資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日回覆郭榮鏗,指翻查過往五年紀錄後,均無發現港府曾按該條例向中央以外的任何政府披露任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