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習近平首提「主權屬我」

習近平上任後的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是以建設海洋強國為題。當談到「海洋維權」時,習近平指出,要堅持「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將「主權屬我」與「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都放在一個引號內,形成新的「十二字方針」。但是三禪認真翻查資料,明確鄧小平當初只是講了後八字。也就是說,習近平首次明確提出「主權屬我」。

如所周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鄧小平上世紀七十年代針對釣魚島領土爭議提出的,之後也將此擴展到處理中日東海問題,以及與東盟諸國的南海問題。一九八四年,鄧小平針對釣魚島、南沙問題說:「一個辦法是我們用武力統統把這些島嶼收回來;一個辦法是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在過去幾十年,都是只說「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到了前幾年,南海問題激化,那時日本還沒有將釣魚島「國有化」。北京智囊開始修正八字方針,在二○一一年初的《學習時報》刊文《完整理解鄧小平解決海洋爭端的戰略思想》,指鄧小平關於南海、東海的多次講話,都明確講到主權問題,並明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因而其完整的思想是「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忽略了「主權屬我」這一基本前提,也就偏離了鄧小平海洋戰略思想的本質。

不過,以三禪的理解,鄧小平當時提「擱置爭議」,指的是主權爭議,其實沒有強調「主權屬我」的前提。

而今,習近平首次公開完整提出十二字方針,是作了修正,也是他持強硬立場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