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個人私隱無所遁形

「九一一」恐怖襲擊後,美國總統喬治布殊為了有效打擊恐怖活動,下令加強監控國內流動通訊,而國會亦通過《愛國者法案》,又授權成立權力無遠弗屆的國土安全部,民眾的個人私隱無可避免受到干預。

民眾普遍支持一定程度的監控民間活動,國家安全局截取互聯網訊息的限制亦大幅減少,但像「稜鏡」計劃那樣大規模監控網絡及流動通訊的做法,卻是民眾意想不到的事,難怪民間反應異常強烈。

情報官員認為恐怖活動變得更加敏銳與多變,反恐行動也更加富挑戰性,而互聯網上的訊息可提供線索,某程度上,反恐戰就是訊息戰,對互聯網加強監控,甚至入侵個人私隱領域,是有必要的事。

叛諜門事件鬧大之後,面對輿論責難,奧巴馬為監控行動辯護,直言美國不能同時擁有百分百的安全及百分百的私隱,表示民眾要作出取捨,暗示犧牲一些個人私隱,是難以避免的事。

「大數據」的興起,配合奧巴馬的積極反恐計劃,讓情報部門在科網企業的配合下,直接進入民眾的個人通訊領域,令任何監控計劃都變得非常敏感。當政府對「大數據」所顯示的「有迹可尋」的趨勢,與社交網上的個人資料進行比對時,個人的社交背景、活動以及人際網絡,會令個人私隱無所遁形。

斯諾登洩密事件發生後,人權組織譴責政府濫用權力,無所不用其極,質疑政府假反恐之名,行侵犯公民自由之實,也就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