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特殊童康文署涉歧視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涉嫌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十六名各有家長陪同的特殊兒童月中在義工教練帶領下到康文署轄下紅磡大環山游泳池玩樂,期間有康文署職員指義工教練從事非法商業活動,驅趕各人離開,有職員更擅自以手機拍攝兒童及家長容貌,並惡人先告狀報警求助。帶隊教練及家長不滿職員無理驅趕及未經他們同意下,拍攝身穿泳裝的特殊兒童,質疑有關職員歧視他們,事後去信特首辦公室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康文署投訴,要求有關人士道歉並索回照片。康文署指正在調查事件,而投訴人今日會與康文署開會,要求交代事件。

一批特殊兒童的家長邀請游泳教練陳仲維充當義工,在本月廿三日晚帶領患有自閉症或智障等兒童及他們的家長一行三十多人到大環山游泳池戲水,期間遭康文署三名女職員指他違規在泳池內私人授泳,要求他們離開,其中一名譚姓職員以強硬語氣說:「你走唔走,再唔走就報警」,更以「呢班人」等字眼來形容特殊兒童。

義務帶隊被屈商業活動

陳仲維認為他只是義務帶隊,充當救生員在場陪伴有關兒童玩樂,並非教水,故未有理會警告,有職員卻以手機拍攝兒童穿着泳裝的相片,陳曾上前理論,對方竟指:「我哋有權響工作範圍內影任何嘢。」又拒絕出示職員證,指拍攝是基於內部指引,且報警求助。警方到場時向陳指,涉事職員懷疑陳從事非法商業活動而要票控他,陳被警員登記身份證後離場。

陳不滿康文署涉歧視特殊兒童,用「呢班人」等字眼形容特殊兒童,語帶侮辱性,強調他是義務帶隊,過去亦曾帶隊到該池游泳從不受干涉,已向特首辦公室、康文署、私隱專員公署及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更向譚姓職員發出律師信,指她語帶侮辱,「我唔係想得到任何賠償,只想還兒童及家長一個公道。」

家長怒轟侵私隱無禮貌

當日被拍攝的其中一名家長莫太怒斥,「職員未經同意就拍照,根本唔知佢係咪有權咁做,佢咁樣侵犯兒童私隱係極度唔尊重同無禮貌嘅行為。」她亦已去信多個部門投訴。

本報記者於上周三向康文署查詢,陳仲維翌日接獲康文署管理層的來電,就事件致歉,並約見他及涉事家長今日開會了解事件。康文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時承認正調查事件,指事發當晚陳先生一行三十多人人數眾多,泳池當值主管認為他們應以團體名義申請使用泳池,於是要求他停止授泳活動,但又隨即補充,當局容許教練在不影響其他泳客情況下私人授泳。

發言人強調如有人處理事件不當會作出跟進,亦承諾會將職員拍下的相片歸還陳,卻未有回應是否涉及歧視。警方證實上周二晚上七時卅四分接獲泳池負責人報警稱發生糾紛而到場。平機會指,若有關服務提供者因顧客殘疾而拒提供服務或給予較差待遇,均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就上述個案,該會需進一步了解,如泳池職員是否基於安全理由而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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