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過期身份證失廉價醫療

【本報訊】現時任何人士到公立醫院或公立診所求診,只要能出示香港身份證,便屬「符合資格人士」,可與港人一樣享受廉價醫療服務。政府將會修訂「符合資格人士」定義,持有逾期香港身份證人士,包括逾期逗留、以往曾在港工作或就學人士等,一律當作「非符合資格人士」,即使他們持有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亦不可享用廉價公營醫療服務。

年底引入新系統杜絕濫用

政府稍後會將新定義刊憲,並於今年底引入新系統,核實持香港身份證的非永久居民在求診時是否符合資格,以堵塞現時漏洞和避免公帑被濫用。

新系統啟用後,醫管局和衞生署前線人員為病人登記時,會先核實病人所持香港身份證的資料,確定為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後,便會將身份證號碼輸入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電腦系統,資料會傳到入境處核實。入境處只需數秒便可回覆該名持證者當日是否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醫管局或衞生署人員會根據結果,向病人收取適用於「符合資格人士」或「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

現時逾期逗留者及以訪客身份返港的前非香港永久居民,即以往在港工作或就學人士,若使用他們未有交還政府的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亦可享用受資助醫療服務。十年前,本港約有六十六萬名該類人士,包括外傭、來港工作的外地人、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學生等,他們若逗留期滿,又不交還身份證,他們到公立醫院求診時出示逾期身份證,仍可廉價享受公營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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