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闖東方伺服器房 消防應道歉

消防處聲稱收到電郵投訴,便高調派人到大埔的東方報業中心,要求直闖屬於傳媒核心的伺服器房,經檢查後才證實投訴子虛烏有。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向保安局提出質詢,要求當局解釋事件,豈料保安局回應時,推說消防處難以判斷投訴人動機是否虛報,陳鑑林批評此答覆毫無責任感,形容消防處處理投訴的方式擾民、浪費資源,要求消防處向東方道歉。

消防處上月廿一日,單憑一封由網吧發出的虛報電郵,便要求進入東方伺服器房調查,最後證實大廈消防系統運作正常,當被問及是否已聯絡有關投訴人,消防處則支吾以對。陳鑑林在立法會向保安局提出書面質詢,接到投訴後會如何處理,以及當局有否任何機制懲處虛報、濫用投訴機制人士。

竟稱難判斷投訴虛實

保安局昨日的答覆猶如「鬼拍後尾枕」,指無論投訴是否具名,只要投訴人資料不足,消防處會聯絡投訴人了解詳情,若消防處無法聯絡投訴人,會把個案定為不能跟進而終止調查。然而對於消防處在強闖入東方是否已聯絡投訴人,該處人員支吾以對,顯示有可能已違反規則,在未能了解詳情前,便要求進入東方調查。

至於懲處虛報機制,保安局竟指出,一般而言,消防處難以判斷投訴人的動機,是基於對消防安全關注、出於誤會,還是屬於惡意虛報。

未查證即「做嘢」嘥公帑

提出質詢的陳鑑林不滿當局答案,認為消防處接受投訴時,不論是否匿名,最低限度應取得該投訴人的聯絡方法,以便日後跟進。「如果未經核實就勞師動眾查報館,咁即係鼓勵人任意作出無理據嘅投訴,咁報館仲使做嘢?」被問及消防處應否向東方道歉時,陳鑑林就稱「如果無一個清晰交代,應該要(道歉)o架!」 

人民力量陳偉業就指,消防處根據投訴調查並無不妥,但前提是必須有一定表面證據。「無論係匿名定係具名,都要提供一定證據同合理懷疑,而唔係講一句說話,消防處就去做嘢。」否則只會浪費納稅人公帑。「無人救火搞出人命,咁消防處用嚟做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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