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重召證人作供遭拒

【本案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港元案,辯方昨於區域法院以突然收到兩間涉案證券公司的新文件,一度向法官要重召有關證人再作供,控方則指新文件內容無損證供「大方向」而強烈反對,法官最終否決辯方申請。

曾借200萬給Ba叔拍電影

辯方之後傳召專家證人會計師Mark Sebastian PULVIRENTI作供,他向法庭提供兩份會計報告,主要分析被告涉案戶口於案發時的金錢流動;當中於二○○五年九月有一筆二百萬元的款項,是由娛樂圈中人Ba叔陳達志存入被告的戶口內,被告曾向證人透露該款涉及電影投資。據知,楊家誠當年曾借款予陳開拍電影《殺破狼》,該二百萬元是陳還款予被告。

案件編號:DCCC 86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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