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指真普聯方案違憲

【本報訊】真普選聯盟委託的學者顧問團昨日公布三個普選特首方案,內容與本報早前報道相同,即提名委員會人數由四百人至一千五百人不等,包括由現屆所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將全港分為多個細區以一人一票選出、或在現有特首選舉委員會基礎上增加四百多名民選區議員等,但三個方案均同時設有公民聯署機制,即任何人只要獲得百分之二地區直選選民聯署支持,即能入閘成為普選特首候選人。建制派質疑公民聯署做法有違《基本法》,但認為提名委員會組成有討論空間。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特首普選候選人須經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人大常委會○七年進一步說明,提委會組成應參照現有的特首選委會。多名建制派人士質疑真普聯的公民聯署機制,令提委會淪為橡皮圖章,有違《基本法》規定及人大決定。

公民聯署代表性掀爭拗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指出,公民聯署違反《基本法》規定的廣泛代表性原則,但同意在不改動目前選委會的四大界別基礎下,擴大提委會的民主成分。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亦質疑,真普聯部分建議未必符合均衡參與原則,削弱工商界的提名權。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昨出席一個講座時,拒絕直接評論真普聯的方案有否違反《基本法》,僅重申任何方案都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提委會並非個人提名,而是機構提名等,呼籲各界在有關基礎下討論,這樣才是更加理性、現實的行為。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反駁,《基本法》並無列明提委會的組成方式,認為公民聯署最能夠體現民意,相信中央會充分考慮。學者團成員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表示,公民聯署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中的普及而平等準則,可彌補提委會代表性不足的問題。真普聯稍後會擺設街站及舉行兩次大型諮詢會,收集市民對三個方案的意見,預計年底前得出最終方案。

港府發言人指,會繼續小心聆聽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在適當時候展開廣泛諮詢及啟動憲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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