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大面積原址換地被指傾向地產商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新修訂方案,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有條件原址換地,有關土地面積至少四千平方米,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形容為「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強調發展區內七成土地仍由政府徵地。多間在新界擁有大批農地的地產商都表示會研究換地方案。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原擬採用「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即由政府收地,再撥作各種用途,包括批給私人發展。陳茂波昨宣布以「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推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即由政府收地之餘,亦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原址換地,但要符合多項條件,包括有關土地被規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用地,以及面積不少於四千平方米,即大約可以興建兩幢住宅及配套設施,以免出現牙籤樓、筷子樓。

首批原址換地今年九月便接受申請,業權人最遲在二○一五/一六年交吉,並補償給土地佔用人,金額要與政府補償的相若,並要在指定時限補地價,否則政府照樣徵地。

可發展土地近半私有

陳茂波否認原址換地是益大地主:「規劃時絕對不理會土地誰屬,而細地主若合作,政府都會考慮他們申請。」他又強調,原址換地並非新猷,過往在荃灣、沙田、屯門、粉嶺、上水等新市鎮亦容許。

規劃署署長凌嘉勤指出,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市鎮可發展土地三百三十三公頃,當中私人擁有的佔一百六十二公頃,而政府會收回其中的一百一十四公頃作公共用途,餘下只有四十八公頃可供申請換地,分別位於古洞北以南、粉嶺北以東。他說不知道有多少幅地符合申請條件。

恒基地產表示,尚要詳細研究最新發展方案。新世界發展則稱,歡迎政府的新界東北發展新方案,會積極研究及配合。新鴻基地產表示,換地最主要是看土地本身價值。

民間組織「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認為,今次顯示政府傾向地產商,因公私營收地後的發展利潤往往比傳統模式收地為高。他對當局不採用傳統模式發展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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