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東方報業集團被政府多部門刻意針對

消防處

13年6月:高級消防隊長謝文邦於13年6月25日到大埔東方報業中心,表示收到電郵投訴,指中心內的伺服器房裝有重要器材,但灑水系統不能如常運作,故要求進入調查。消防處派員於13年6月26日下午到本集團大埔總社巡查,最後證實投訴不成立。

警方

96年7月:一名精神有問題男子闖入九龍灣東方報業中心襲擊保安員,兩名保安員反被控打架傷人罪,經三次轉擔保後獲無條件釋放。

98年6月:東方報業集團總務部經理在護送集團高層離開高等法院時,多名保安人員阻止《明報周刊》攝影記者陳木南衝撞集團高層,但警方最後僅控告本集團總務部經理襲擊陳木南,最後法庭裁決罪名不成立。

99年5月: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後,《東方日報》專欄文章「功夫茶」以「李柱銘做埋美國發言人」為題撰文。事後李柱銘私下向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投訴,其後更透過江樂士將案件轉交警務處處長許淇安處理,指有關文章涉及「刑事煽動罪行」,同年9月警務處回信指投訴最後不成案。

07年11月:大埔警署三名警務人員,在未有預先知會下到達東方報業中心,指警方收到電郵,投訴東方報業集團旗下的《太陽報》於06年刊登的一篇專欄愛國文章涉及鼓吹暴力,要求本集團提供該名特約外間作家的資料及交代審批同類文章機制。本集團去信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要求澄清事件,警方承認未有足夠證據正式立案及作出刑事調查,但對其他提問只含糊其詞,背後動機成疑。

衞生署

07年5月:控煙辦在07年4月電郵至本集團,聲稱接獲多宗員工吸煙的投訴,雖然本集團回信提出多項質詢,而控煙辦亦曾回覆,惟控煙辦兩名人員卻於5月在未經知會下到達東方報業中心進行調查,擾攘一小時始離開。

08年1月:控煙辦來函稱,因收到投訴指東方報業中心有人吸煙,並於同月派出兩名控煙辦人員到達東方報業中心,在本集團的職員陪同下到各樓層巡查,期間並無發現。

10年3月:兩名控煙辦人員聲稱收到投訴指有人吸煙,要求進入調查,但調查後並無發現。而控煙辦的人員更表示,「只要有合理懷疑,不排除以後會再到東方調查。」

食環署

08年7月:食環署一名衞生督察前往東方報業中心,聲稱接獲投訴,指員工餐廳的水吧員工未有佩戴手套接觸食物,並投訴廚房衞生,但巡查後發現衞生情況滿意,僅提醒一個垃圾桶蓋需要常合上,及需清潔雪櫃門邊。

08年9月:食環署職員再到員工餐廳跟進巡查衞生情況,但毫無發現。

屋宇署

11年8月:屋宇署來信予東方日報,表示委聘多間顧問公司點算全港約41,000幢私人樓宇的外僭建物,該署已委聘測建行有限公司於稍後到大埔東方報業中心視察樓宇四周外圍。本集團法律部去信屋宇署要求澄清信件的正確對象/法人及多項質詢。屋宇署於11年10月回覆。

12年5月:屋宇署於12年5月8日再來信予報業中心物業負責人,提出相同要求,但至今未有行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