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孭罪社運人士 高買罰款

去年因襲警罪被判監半年的社運人士泰歷,疑在保釋等候該案上訴期間再犯案,他被指在上周於旺角一間唱片店內,偷取一對值近四百元耳筒後,遭店員揭發並窮追他六層樓,最終將他截住人贓並獲,警員到場再揭發他當時無帶身份證。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盜竊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兩罪,辯方求情時指他因貪心及愚蠢才犯案,已後悔及承諾不再犯,裁判官判兩罪共罰八千元。

已婚的被告泰歷(廿四歲),報稱設計師,現時月入約六千元,他昨由數名男女朋友陪同下到庭應訊,他被判罰款後,卻無即時到法庭會計部繳交罰款,期間只與友人們有講有笑地離開法院,而記者在庭外查問他所涉及的案件情況時,他只顧「講電話」,不回應任何問題。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六月廿一日於旺角朗豪坊十二樓一間唱片店內,偷竊一對價值三百九十九元的耳筒;另在同日同地,未能向身穿制服的警務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唱片店員窮追六層樓

案情指,事發晚上七時許,被告從唱片店貨架取下涉案耳筒,拆去包裝盒後將耳筒放入自己袋內,包裝盒則丟在地上,且不付款便離開唱片店,因店中有職員目睹被告整個犯案過程,即時喝止他並追出店外。

被告拔足狂奔,職員狂追六層樓後終將他截獲,另一方面警員亦接報到場,拘捕被告時並揭發他未能出示身份證。辯方律師昨日解釋指被告當時因遺失了身份證,才沒有證件在身。

據報道指,被告在前年十一遊行示威中,被指在中聯辦外推鐵馬及襲警,去年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當時無任何刑事紀錄的被告,遭裁判官重判入獄半年,其後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該案正待排期。

案件編號:KTCC 334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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