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兆剛任終院常任法官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委任霍兆剛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施覺民及甘慕賢為終院非常任法官的議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發言時,一度將原為終身任命的霍兆剛講錯為三年任期,須由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提醒更正。

議會促加強法官問責性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質疑部分法官的操守及能力有問題,應加強問責性,又質疑律政司司長有份推薦任命,可能令法官將來判案時偏幫政府。另一議員黃毓民更直斥部分法官水平低劣,不滿法官即使程序上犯錯,亦無人可以制裁。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何俊仁力撐司法界,指立法會不可監察個別法官行為,亦不可批評個別法官的品德及私人生活。林鄭月娥則說,律政司司長只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九名委員之一,加上司長是特首的首席法律顧問,認為有關安排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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