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僭建地庫 收清拆信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孟達所持有的渣甸山布思道豪宅單位,屋宇署昨日證實所屬屋苑僭建了兩層地庫,因僭建物未經屋宇署批准搭建,屬優先取締類別,該署已發信予所屬業主拆除,稍後會發出清拆命令,而林孟達持有位於基座之上的地下單位,○九年曾被屋宇署揭發有多達八項僭建物而遭發清拆令,一一年該物業更被釘契,但截至昨日有關命令仍未注銷。

涉事的豪宅位於布思道十二號,屋宇署昨日透露,早前曾派員視察上址樓宇外部,發現大廈基座有若干搭建物,屬於並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搭建的僭建物。按一一年修訂的僭建物執法政策,有關僭建物屬優先取締類別,該署已發信業主敦促盡早清拆,並會按序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發言人以私隱為由拒透露業主身份。

面積二萬呎 市值數億元

該布思道豪宅樓高三層共六個單位,建於斜坡之上,根據屋宇署批准圖則,建築物與斜坡之間應是空間,但本報記者早前到現場視察,發現大廈基座由多條支柱構成,外牆則以空心磚圍住,日間該基座有玻璃反射出陽光,入夜後看到空間內透出燈光,並見落地玻璃及有窗簾遮掩,內有人影走動,估計面積達約二萬平方呎,按該區平均呎價高達一萬多至二萬元,該僭建地庫市值可達數億元。

獲港府委任為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孟達持有該基座對上、位於大廈地下的一個單位,他與另一名人士於○二年六月以九百五十萬元購入該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呎的單位,○九年四月屋宇署曾向林孟達發出清拆令,指其單位有多個僭建物,至一一年單位更被釘契,但命令發出至今逾四年,至昨日有關命令仍未注銷。

本報曾致電林孟達的辦事處查詢,有職員指他已外出,記者留下聯絡資料及查詢事項,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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