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疑聘黑工違入境例

「遊客點可以喺香港打工?同入境處舉報完又冇人理!」西營盤街坊王小姐指出,正街近日有食肆以外籍廚師炮製特色食品作招徠,吸引不少食客光顧。不過,王早前獲悉有關外籍廚師疑持旅遊證件來港工作,已隨即向入境處舉報,但當局一直未有任何行動。王不滿入境處對市民舉報置若罔聞,有敷衍塞責之嫌。

不收分文仍可檢控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接獲本報轉介及掌握充分證據後,已於六月初到所舉報食肆採取執法行動,並成功拘捕一名涉嫌從事非法工作的外籍人士,以及涉嫌聘用該人士的香港居民。

發言人強調,根據《入境條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皆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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