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悼李旺陽施襲案 經理准保釋

【本報訊】啤酒公司男經理涉嫌在旺角襲擊一名參加悼念李旺陽活動的男子,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被告仍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擔心他會干擾證人及聯繫在逃人士。惟裁判官指事主多次接受傳媒訪問,令案件轉趨高調,若被告有心術不正的情況,反利於調查,故准他以二萬元保釋至七月十一日再訊。

事主高調接受傳媒訪問

控方稱,被告關子昂(卅九歲)早前還押後聲稱心口痛,需入院治療,警方遂取消列隊認人手續,同時被告亦表明拒絕參加列隊認人,故警方稍後會安排其他認人方法。控方表示,鑑於案件仍有在逃人士,為免被告妨礙司法公正,干擾證人,反對他擔保。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表示,事主在事後曾在不同場合向傳媒講述案發詳情,甚至於本星期一案件首次提訊當日仍接受訪問,顯示很多人都支持他披露事件。辯方又指被告事後主動接觸警方,配合調查,不會潛逃,若將他還押會造成不公。

裁判官認為事主高調受訪,令案件獲廣泛報道,若被告獲保釋後有心術不正的情況,反利於調查,由於釋除了被告干擾證人或聯繫在逃人士的疑慮,故准他擔保。

控罪指被告在本月六日在旺角通菜街四號地下外,非法及惡意對陳天元(五十三歲)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KCCC 227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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