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越太空山」司機遭沒收的士牌

【本報訊】六十四歲男的士司機在大嶼山昂坪接載四名年輕乘客,得悉他們遠道來觀賞日出卻敗興而回,為令他們開心而在車途中,自製主題樂園內的「飛越太空山」的過山車遊戲環節,急劇加速行駛而自製離心力,豈料撞樹收場更令全車人受傷。將近退休之的士司機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罪行嚴重,被告行為「分分鐘」累己累人;幸而案中乘客只受輕傷,故判他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罰款三千元及停牌一年;另需沒收的士牌及須上駕駛改進課程始能重新考的士牌。

被告蘇憲昨離庭時稱,今次事件是個教訓,已決定以後不會再駕的士。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現時想起,也覺自己當時行為愚蠢,家人亦希望他退休不再駕的士。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不明白被告已六十多歲人,為何仍向年輕人提意「飛越太空山」此等玩意,考慮感化官報告對被告的評價正面,且他認罪後已被押兩周候判,故最終才判他非監禁刑罰。而到庭聽審的被告十多名親友,聞悉被告毋須入獄後,顯得十分高興更有人不禁拍掌。

失控撞樹 五人傷

被告被控在去年九月二日於大嶼山羌山道,危險駕駛的士及意圖指使兩名男乘客向警員提供虛假陳述。案情指被告當日早上十時接載三男一女乘客由昂坪往東涌,途中他提議不如玩「飛越太空山」,更未待四名乘客回應便將車急劇加速,乘客都因加速而感受到離心力,惟的士之後失控並撞向一棵樹,車身嚴重損毀,車內乘客連被告的五人全部受輕傷。

在等候救護車到場時,被告要求其中兩名男乘客不要告訴警方他曾「玩車」。被告其後再致電其中一名男乘客「跟進」,要求對方向警方虛構被告只是因避車才引致交通意外。惟四名乘客最終把車禍真相告知警方。

案件編號:TWCC 82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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