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悼李旺陽人士 經理提堂

【本報訊】一名中年男子於本月初晚上在旺角參與悼念李旺陽活動時,疑遭四名兇徒以摺櫈狂擊頭部,警方其後拘捕一名啤酒公司男經理,控以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早男經理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期間,尚未進行認人手續之際,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卻播出事主的訪問,詳述遇襲經過。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傳媒在審訊期間披露案情,或影響證人作供及審訊結果,有機會屬藐視法庭;警方表示,會跟進了解事件。

老闆是政治組織主席

卅九歲被告關子昂,報稱任職一間啤酒公司經理,兼是一間糧油公司股東;他被控於本月六日在旺角通菜街四號地下外,非法及惡意對五十三歲陳天元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方指二人互不認識,事主當日在該處曾與一政治組織成員發生衝突,過程被人輯錄成十四分鐘片段放到YouTube網站。遇襲後警方透過片段發現被告,聯絡本身是啤酒公司老闆的該政治組織主席,證實被告是旗下啤酒公司職員。

還押今做認人手續

辯方質疑控方證據薄弱,即使被告在片段出現,仍無法證明他有份施襲,反之事主或受片段影響認人質素,對被告不公,強調被告無潛逃風險,妻子及老闆願作人事擔保。惟控方指事主在看片段前,已錄口供說出施襲者外貌是「年約四十歲、五呎七吋高、中等身材及剪平頭裝」,故認人手續質素不受影響。裁判官最後否決保釋申請,下令將被告還押,今日將安排事主進行認人手續。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而言,傳媒不應公開討論及披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詳情,以免影響證人作供及法庭審判結果,否則會構成藐視法庭,「如果傳媒故意用單案件做題目討論,仲要將案發經過好詳細咁講,而唔係嘉賓自己離題講,咁好大機會係藐視法庭。」

商台發言人稱,事主曾在本月十二日召開記招,翌日各大報章亦有報道被襲經過,昨早他在節目僅憶述事發經過,節目望透過其經歷呼籲社會人士向暴力說不,至今未收到投訴。警方發言人表示會跟進了解事件。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昨指暫未接獲有關該節目的投訴。

案件編號:KCCC 227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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