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裁判官杜浩成近年多次審理由遊行示威引發的案件,其中他對處理涉及社運人士案件的判決,已非首次引起爭議,今次對待古思堯及馬雲祺企圖侮辱區旗一案,他再次被質疑苛待社運人士、處事不公。社民連昨發表「打人罰千五,燒旗即還押」聲明,強烈抗議杜浩成偏幫政權懲罰社運,對杜浩成就本案的判決予以嚴正譴責。有學者將本案與「打人罰款案」之判決作比較,亦直言「隱約反映杜浩成的個人價值」。
社民連對於杜浩成不准馬古二人保釋的做法,形容是未量刑先打五十大板,即使二人日後上訴成功,也已無辜受刑,質疑杜浩成利用法律程序,打壓社運人士。社民連指杜浩成不合理地重判社運人士早有前科,在處理社運人士泰歷襲警一案,他完全採納警方證人一面之詞,最終重判泰歷監禁六個月。
相反,一名男子去年十二月參與「愛護香港力量」撐政府遊行期間,在眾目睽睽之下襲擊電視台攝影師,杜浩成則僅判案中被告罰款一千五百元及賠償一千元。
社民連指兩案性質相近,判刑卻十分懸殊,認為如果再任由杜浩成處理類似的案件,會令人質疑司法制度已全面向政權傾斜。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杜浩成對國旗法有獨特看法,相信無論社運人士或其他市民觸犯國旗法,他均會從嚴處理,也不會理會被告的動機或涉及公民抗命,而杜的判刑理據冠冕堂皇,外界難以質疑他不依法辦事,但若將本案被告即時收押及襲擊案被告只被罰款作比較,宋坦言這隱約反映杜浩成的個人價值。
現年五十一歲的杜浩成,自○六年起獲委任為裁判官,之前在律政司工作十二年。他曾在處理《成報》拖欠三名員工逾八萬元薪金一案中,指《成報》非刻意拖糧,輕判罰款四千二百元,引起社會嘩然,上訴庭其後指他低估欠薪對員工的影響,將罰款大幅增至三萬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