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不釐清 部門難執法

新界地區違反土地條款情況日益嚴重,房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姚松炎指出,不少類似的豬欄劏房在防火及結構上均構成安全隱患,不應容忍,若地政總署證實建築物違反契約,理論上可直接收回土地業權,但做法較為罕見。「釘契對部門嚟講已經叫做好大嘅懲罰,但就於事無補,因為好多業權人都唔諗住轉讓土地!」

姚坦言,違反地契條款情況在港非常嚴重,鑑於地政總署並非執法部門,而是執行契約機構,不受行政法約束,市民變相無從要求政府強硬對待問題,「因為地政署只係代表政府『處理契約』,而唔係執行法規。」姚認為當局應研究修改成文法,將問題納入規管,令地政署變成一個面向市民的部門,須就市民的訴求作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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