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兩樂隊拒認噪音罪

兩隊街頭樂隊「SMS」及「EBM」晚上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表演期間,先後被附近的電器舖職員投訴指噪音擾人,驚動警方到場調查,最終「SMS」有兩男一女成員包括有「旺角John Lennon」之稱的劉偉能,以及「EBM」三名男成員,被票控《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六名被告昨分兩案在九龍城法院提訊,眾人不認罪,案件押後開審。被告在庭外批評警員處理投訴時未能提出客觀標準以供跟隨,只說「憑我對耳」便判斷他們製造噪音,提出檢控,擔憂街頭音樂文化會熄滅。

「SMS」兩名男成員雷若天、劉偉能和女成員吳慧梅,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日下午七時許,在西洋菜南街13號地下外的公眾地方,使用結他連兩個擴音器擴大聲音時發出噪音,煩擾莫偉雄。「EBM」三男成員黃傑文、王家求和李忠源則被控於今年二月六日下午七時半,在同地點使用兩個擴音器擴大聲音時發出噪音,對李勇強造成煩擾。「SMS」的案件現定於八月廿二日開審,「EBM」則於本月廿七日進行預審。

警答:「我耳仔就係標準」

雷在庭外表示,案發時已多次配合警員要求調低音量,但警員仍不滿意,當時他反問:「憑乜標準?」但警員竟答:「我耳仔就係(標準)﹗」雷原以為政府在放寬街頭表演方面有進步,但現在卻不進反退,故堅決不認罪以捍衞街頭音樂。雷自言一眾被告無辜被動,若有人心情不佳就可以控告他們,擔心自己一旦敗訴,街頭音樂文化會因而熄滅。為應付審訊,雷特意搜集了二百多名「粉絲」的簽名,力證他們的音樂並非噪音。

協助六名被告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補充,六人的表演一般會在晚上十時便結束,不少人特意捧場,從沒有噓聲,加上案發時只是晚上約八時,擔心他們一旦罪成,其他表演者或擔心被投訴而卻步,令表演空間變相被扼殺。鄧認為現時法例未有清晰指引,列明在甚麼時段、超過甚麼分貝讀數才算犯法,他將會在立法會提出跟進。

案件編號:KCS 12915-17、16005-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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