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改革行政會議

張震遠涉商交所醜聞被迫辭任公職所引發的政治地震,衝擊波有擴大之勢,在政商界招惹議論,打擊特區政府的政治認受性及公信力,是必然的效應。近日政界領袖有不少改革行政會議的意見,引起熱議。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前慨嘆行政會議今不如昔,難以發揮港英時代對政治決策的影響力,直言行會須全面改革。曾主席的批評誘發漣漪效應,現任與前任行政會議及行政局成員,亦紛紛發表意見,認同改革之必要性。

有趣的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反駁流行看法,認為《基本法》已清楚規定行會的組成及職能,現行制度行之有效,毋須檢討。

官方的回應迅速,卻未能說服各界,皆因行政會議成員接連出事,而且愈趨嚴重。

英治時代,行政局的角色並非一成不變,會按照倫敦政府的對港政策以及行政體制循序演變的客觀需要而作出慎重的調整。港督能否一言九鼎,力排眾議,端看他在倫敦的後台是否夠硬,政治手腕是否圓滑,得到大多數行政局成員,尤其是三位官守議員及幾位重量級商界領袖的支持。

不同時期,港督與行政局的關係存在變數。末代港督彭定康,上承英國抗衡北京的意旨,大權在握,可以乾綱獨斷,即使行政局成員有所異議,也置諸不理,所謂「港督會同行政局」此一決策機制,表面仍能維持,實質已經虛化。回歸十六年,行會的地位與角色,也在不斷轉變,儘管《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沒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