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年糕附橡筋 翡翠拉麵甩罪

【本報訊】獲米芝蓮推介的翡翠拉麵小籠包,其中環分店去年遭食客投訴上海炒年糕有橡筋圈,涉案分店事後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審理後,裁判官裁決時指,無證據顯示橡筋圈是直接來自涉案該碟炒年糕,故裁定被告脫罪。

被告翡翠拉麵小籠包(國金)有限公司,控罪指去年五月十六日,翡翠拉麵小籠包位於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二樓的分店所出售的一碟上海炒年糕,內含一條直徑如一元硬幣的黃色橡筋圈,其品質與購買者蕭家榮的要求不符。

任職紀律部隊的男事主蕭家榮昨供稱,當日中午與妻子光顧涉案食店並點了一碟上海炒年糕,當妻子將年糕放入口後,突感到「有啲嘢咬唔爛」,遂吐出年糕,發現內藏橡筋圈,事主通知侍應後,該店免收該碟炒年糕的費用,事主離店後才向食環署投訴。辯方盤問時指事主曾向侍應稱「你唔幫我取消張單我就向食環署投訴你」,事主對此否認,但承認從無見過涉案橡筋圈在該碟炒年糕出現,亦無見到妻子將橡筋圈放入口及吐出的過程。裁判官指橡筋圈來源存疑,裁定被告脫罪。翡翠餐飲集團董事周夢湘在庭外稱判決公正,強調餐廳重視衞生。

案件編號:ESS 4048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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